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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被征收时,这几种行为是违规行为,农民得知道!

农村土地被征收时,这几种行为是违规行为,农民得知道!

发布时间:2019-10-14 17:12:35   来源: 用户投稿  采编:编辑小灵    阅读:(687)  评论:0   赞:0
[导读]对农民来说,土地是相当重要的,如果不在外打工,大部分收入就在种地上面了。有时候因农村建设的需要,农村有些土地会被征收,这时有些行为是违规行为,农民朋友还是有必要了解清楚!

对农民来说,土地是相当重要的,如果不在外打工,大部分收入就在种地上面了。有时候因农村建设的需要,农村有些土地会被征收,这时有些行为是违规行为,农民朋友还是有必要了解清楚!

农村土地被征收时,这几种行为是违规行为,农民得知道!

农村土地被征收这几种行为是违规的:

1、征收主体不明确

(1)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行政机关应当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需要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向当地人民行政机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取得土地征收补偿证书。

(2)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行政机关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因此,集体土地批准机关是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行政机关,实施单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行政机关不批准土地征收的为违法行为。、

2、征收储备土地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闲置、荒地。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没使用,可以开垦、收获的,由原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收回,也能由土地单位组织,建设没开工一年以上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两年都不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行政机关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无偿收回土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原由农民集体所有的,移交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复垦。这种把集体土地征收后作为储备用地闲置的行为属于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被征收时,这几种行为是违规行为,农民得知道!

3、以租代征

(1)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第六款规定,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用“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地进行非农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必须符合计划,严格限制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未经依法批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以租代征”方式建设占用土地的,是单位和个人擅自以“以租代征”方式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2)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05]166号文规定,建设用地严格严密控制总量停止,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用地。

(3)《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土地征收的一切费用,自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计划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部付清。

所以,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得到充分的补偿,绝对不能以出租代替征用的方式非法占用土地。

农村土地被征收时,这几种行为是违规行为,农民得知道!

农村需要发展得更好,土地的征收就会经常遇到,如果农民朋友发现自家的土地被征收的时候,出现上面的三种违规行为,是有权起诉的,同时征收方也有必要牢记上面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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