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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农业农村部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

新规出台:农业农村部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

发布时间:2024-07-24 14:59:54   来源: 用户投稿  采编:编辑567    阅读:(1152)  评论:0   赞:0
[导读]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宅基地管理的新规定,明确指出将严格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配宅基地用于建房。这一新规的出台,旨在守好政策底线,保障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那么为什么要禁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吧。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宅基地管理的新规定,明确指出将严格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配宅基地用于建房。这一新规的出台,旨在守好政策底线,保障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那么为什么要禁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吧。

为什么要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

根据新规要求,明确宅基地使用权专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获取。因此,要严禁以任何形式为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配宅基地建房,严守政策底线防滥用。同时,宅基地管理还需遵循法律法规,禁止非居住性建设,比如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等。并鼓励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有效利用住房,共享改革红利。

宅基地建房的要求及流程是什么?

1、要求

(1)申请人须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属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家庭承包户。

(2)农村自建房,不管是自有宅基地还是新申请宅基地,都必须符合乡镇总体规划。

(3)农村宅基地建房对房屋的高度和面积有要求,原则上住房层高必须在2.6-3.0米之间,底层层高不超过3.3米,每屋的高度不能超过3.3米。且面积一定要符合当地的审批面积标准,不得超标。

(4)办理相关的建房手续,不可私自建房。

(5)符合“一户一宅”规定情形。

2、流程

(1)村民向村委会申请建房。

(2)村委会公示申请15天。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初审资格与规划。

(4)符合条件者报乡镇政府审批。

(5)批准后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相关证件。

(6)建成后检查合规性,核发土地使用证。

(7)根据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去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总的来说,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没有在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权利的,因此,要严禁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这一政策底线不容突破,以防止城市资本过度进入农村土地市场,维护农村土地的合法使用和农民的长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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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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