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就业的通知》,通过资金补助、融资帮助等方式鼓励及青年依托电子商务进行。
根据《通知》规定,从事电商的企业和个人都有补贴拿。城乡劳动者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工作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认定,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社保补贴;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可参照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不再享受一次性社保补贴。
电商中,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重点人群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进行就业登记、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发放担保贷款,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企业招用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可领取社保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电商企业就业的还可以按学历领取就业补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每月500元、本科或有技师证书的每月350元、大专或取得高级技工证书的每月250元,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此外,我市还将高层次电商人才纳入“500精英计划”人才范围,加大电商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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