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水县森林公安局大桥所民警接渣津镇朴田村村民黄某举报:说他在朴田村的河岸边发现了一只猫头鹰,并抱回了家里。接报后,派出所民警迅速驱车赶到渣津镇朴田村黄某家里,只见笼子里有一只宗色的猫头鹰,正睁着一双深圆的大眼睛盯着他们。民警将这只猫头鹰带到派出所,从厨房拿来水、瘦肉对猫头鹰进行喂食后,立即与县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尔后请来专业兽医对猫头鹰的身体进行了全面检查,此鹰身体并无伤痕疾病,状态较好,应该是饥寒所致。
经县野保站工作人员鉴定,此鸟名叫猴面鹰,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学名仓鸮。面盘灰棕色,呈心脏形,有暗栗色边缘,似猴脸,故得俗名“猴面鹰”。民警对猴面鹰喂养两日后,猴面鹰恢复了往日的神采,不停地拍打着翅膀。1月19日中午,民警随同野保站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了修河附近的一处山峦上,将这只猴面鹰放飞大自然,通人性的猴面鹰似乎依依不舍,在空中盘旋一圈后,才向远方的大山飞去,慢慢消失在民警的视线中。
近年来,随着修水县对生态保护力度的加大,广大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强,修水的生态越来越美好,逐步实现林业大县向生态大县的转变,先后有中华秋沙鸭、娃娃鱼、天鹅、猕猴等一批珍贵野生动物落户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