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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监管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9 18:04:53   来源: 用户投稿  采编:    阅读:(104)  评论:0   赞:0
[导读]一是加强生产监管。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农业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把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生产准入关,坚决淘汰条件不达标的生产企业。加强对饲料添加剂氯化钠获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严格…

一是加强生产监管。

依据《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农业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把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生产准入关,坚决淘汰条件不达标的生产企业。加强对饲料添加剂氯化钠获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严格履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包装标识、销售信息记录等质量安全管控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流向可追溯。指导饲料添加剂氯化钠获证生产企业建立用户评价制度和“产品仅限于饲用”的告知制度。

二是加强经营监管。

针对辖区内饲料经营门店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经营者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来源和去向信息。指导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经营者针对购买者建立“产品仅限于饲用”的告知制度。严肃查处购销无证无号产品或对产品进行拆包、分装、再加工、添加其它任何物质的行为。

三是加强使用监管。

全面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督促饲料生产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饲料添加剂氯化钠进货查验和检验制度,如实记录产品使用情况,严肃查处使用无证无号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的行为。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在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监管中,要对流入食盐市场问题给予重点关注,收到盐业等有关部门通报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涉嫌将产品作为食盐销售的,要积极支持开展追查,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加强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监管既是保障饲料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盐业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努力确保监管到位。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我部畜牧业司饲料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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