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现有大、中、小型水库139座,堰塘9832口。其中大部分水库、堰塘被承包后,均不同程度的存在投肥、投粪养殖等问题。为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促进水生态保护,根据省、市要求,我县将对全县水库、堰塘开展收回养殖承包权工作,以促进全县水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会议强调,收回水库、堰塘养殖承包权,是保障防洪安全、生态安全、饮水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措施。各镇(区)、县直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迅速成立工作专班,以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此项工作;要摸清底数,做到一库一档、一塘一档,并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理;要及时锁定每座水库、每口堰塘的现状,一律不得擅自施工修建;要加大巡察力度,禁止养殖户对水库、堰塘投肥投粪,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