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凤凰颈社区的居民,以养殖螃蟹为生。10月24日,他发现螃蟹有点无精打采,就找到了村民汪某。汪某提出螃蟹中毒了,需要解毒,便以15元每瓶的价格出售7瓶碧水安给刘某投放在养殖塘。但是从25日开始螃蟹出现大批量死亡,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刘渡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到刘某的申请后对其进行法律援助,一方面积极找援助方了解相关情况、走访知情人、固定证据材料,为庭审做细致的准备。另一方面考虑到邻里关系,决定优先采用调解的方法,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帮助刘某挽回损失。工作人员人员采用“背靠背”的方法,多次深入到凤凰颈社区,分别到刘某和汪某两家做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和他们拉家常、道真情,进行心对心的沟通交流,笑谈“冤家宜解不易结”的道理,同时,说情理、讲法律、明利害,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地进行劝导。最终,在刘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组织下,刘某和汪某达成调解协议,汪某当场向刘某给付了赔偿款12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