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讯 农业部2月6日公布《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要求,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征求意见稿指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是申请人合法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凭证,应当载明准许使用的产品名称、商标名称、获证单位及其信息编码、核准产量、产品编号、标志使用有效期、颁证机构等内容;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或者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非授权产品及其经营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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