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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实施方案

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7-02 09:47:06   来源: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采编:编辑小兔    阅读:(611)  评论:0   赞:0
[导读]本文是《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实施方案》原文,来源于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官网,属于公共服务类资讯。原始文档及附表可点击文末的链接查看或下载。

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实施方案

一、资金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对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以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

二、补助病种及畜禽种类

1.口蹄疫:猪、牛、羊、骆驼和鹿等偶蹄动物。

2.高致病性禽流感:鸡、鸭、鹅、鸽、鹌鹑等家禽。

3.小反刍兽疫:羊。

4.布鲁氏菌病:牛、羊。

5.狂犬病:犬。

三、经费拨付

强制免疫补助经费由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按照各区县“先打后补”补助情况、畜禽养殖量、防疫工作完成进度和质量(含免疫、监测、流调、监管等)等因素测算,切块下达到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

四、“先打后补”

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布鲁氏菌病疫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的,由畜禽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免疫、免疫合格后申请财政直补。力争于2025年年底前,实现符合条件、自行申领补助的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全覆盖。

对暂不具备“先打后补”条件的,继续实行市级集中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并免费发放到各地使用。

(一)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畜禽单次免疫补助标准×免疫畜禽头(只)次。

畜禽单次免疫补助标准由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另行联合公布。免疫畜禽头(只)次不高于2×(存栏种畜禽<包括种用乳用动物和蛋禽>数量+出栏畜禽数量+病死畜禽数量),其中,出栏畜禽数量以我市动物防疫数字化系统产地检疫数量为依据,病死畜禽数量以该系统无害化处理数量为依据。实际补助金额不得高于实际采购疫苗发票总金额。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区县结合实际制定。

(二)申报补助

畜禽养殖场户于每年1月1—10日,如实填写《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申报表》,或登录我市动物防疫数字化系统“先打后补”模块填写补助资金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供上年度疫苗购买发票、免疫抗体检测合格证明等材料备查。逾期未申请的,不予补助。

(三)审核拨付

乡镇(街道)承担动物疫病防控职责的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于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先打后补”补助初审,并登录“先打后补”模块完善初审信息。区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面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区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于每年2月底前登录“先打后补”模块完成审核工作,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4月底前将上年度“先打后补”补助资金直补到场到户,并将补助情况及《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申报核实汇总表》联合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备案,同时抄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不予补助的情形

1.市、区县动物疫控机构或区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兽医实验室,对申报补助的畜禽养殖场户畜禽进行免疫抗体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的;

2.购置、使用非法疫苗的;

3.免疫记录、疫苗采购记录和使用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的。

附件:

1.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申报表

2.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汇总表

原始文档及附表下载地址:https://nyncw.cq.gov.cn/xxgk_161/zfxxgkml/zcwj/xzgfxwj/202506/t20250618_14723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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