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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发布时间:2022-02-16 16:23:38   来源: 用户投稿  采编:编辑小土豆    阅读:(1434)  评论:0   赞:0
[导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为提高森林生态效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土生态安全而给予的价值补偿措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介绍:1.补偿对象;2.补偿标准;3.发放程序。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大家很关心的一些补偿,它主要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颁布的补偿措施,具体给大家介绍补偿对象、标准、程序。

1.补偿对象

以空气净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农田牧场保护、护岸固堤、护路、护渠、美化环境,以及以国防、科研服务为主要目的的生态公益林。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社会受益,政府投入”的原则,分级实施,补偿生态公益林(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经营者,用于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等。

2.补偿标准

各个地区的标准有所差异。鄱阳县:2006年,补偿基金平均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4.5元用于补偿性支出,0.5元用于森林防火等公共管护支出。专职护林员的劳务费用不低于每亩3元。息烽县:2020年国家公益林15.75元/亩,地方公益林15元/亩。黔西南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5元,其中0.25元用于公共管护支出。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8元,按省、市(州)、县(市、区)4:3:3比例分级安排资金,全额兑现给林权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

3.发放程序

补偿基金通过财政逐级下拨。管护合同执行一年期满时,由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村集体和集体林场等将获得管护费或补偿费的人员名单、金额,以及管护任务完成情况张榜公布,由所在单位或集体考核,群众评议。对符合合同要求,完成管护任务的人员,县级财政部门或林业主管部门采取报账制等方式拨付,或在金融部门建卡,将补偿基金直接发放到个人手中。

管护资金(补偿性支出)发放的次数一年不得超过2次,第一次不低于全年金额的70%,其余待当年公益林管护检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文章分类: 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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