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城市类型由原来的四类变成了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小城市和大城市也有了新划分档,区分的上下限也有了变动,那么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新标准:
图为:超大城市分布图
《通知》明确,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
1、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2、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
3、城区常住人口 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4、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5、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按照新标准,全国特大及超大城市只有16个左右。特大城市分别是武汉、南京、成都、沈阳、哈尔滨、杭州、西安、苏州、佛山、东莞等10个主城区人口在500万-1000万的特大城市。
据查询发现,到去年年底,城市总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全国只有13个城市,分别为重庆、上海、北京、四川成都、天津、广州、河北保定、哈尔滨、苏州、深圳、河南南阳、河北石家庄、山东临沂。
考虑到一些地级市农业人口较多的实际情况,专家倾向认为,目前我国超大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和天津六个城市现在按照新标准,除了省会城市,预计安徽、湖南、江西、湖北、云南等省份,即使到了2020年,可能也不会有其他特大城市。
在多个城市人口骤增的情况下,原来的标准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新标准一出,很多城市的规划也必将有所调整,因为通过合理规划与细分,让城市功能设置更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