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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将全面停止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农业部将全面停止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4-08-08 10:20:14   来源: 用户投稿  采编:    阅读:(420)  评论:0   赞:0
[导读]图为:科技技术鉴定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期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第二期试点单位的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以及公共…

图为:科技技术鉴定

  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期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第二期试点单位的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以及公共安全等国家重大利益的科技成果外,将全面停止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对于今后需要评价评估的科研成果,可由成果完成单位委托被列为第二期试点机构的中国农学会、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和中国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农业分会进行评价,签署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可作为农业部科技成果登记、科研计划立项、成果转让交易、资产评估、中华农业科技奖和农牧渔业丰收奖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等科技奖励评审、生产许可证审批、科技成果宣传推广等的重要佐证。

  从现在开始到2015年底,农业部将根据试点要求,结合农业行业特点,制定农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管理制度和农业部第二期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支持和培育农业行业社会专业评价机构的发展。力争通过试点,建立起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符合市场规律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成果评价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交易服务的新机制,以及门类齐全、学科完备的农业行业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指标体系。

  据了解,农业部第一期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得到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的高度肯定。中国农学会等评价机构5年共受托评价评估全国重大农业科技成果90多项,累计组织院士专家56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其中,30%成果评价后很快以评估水平和价值得到转让、融资,或得到财政资金支持,60%成果评价后获得了省部级科技奖励,20%获得了国家科技奖励,促进了科研立项、科研过程、研究结果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为农业科技成果公平交易转让和科研单位综合实力提升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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