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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安市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

吉林:大安市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

发布时间:2016-07-25 09:23:23   来源: 用户投稿  采编:    阅读:(180)  评论:0   赞:0
[导读]【导语】大安市畜牧业管理局开展了畜禽屠宰秩序整顿工作,坚决打击未经检疫进行屠宰动物和私屠滥宰畜禽行为,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使用三项措施,分别是:加强法制宣传、坚持联合执法、规范屠宰行为。大安市…

  【导语·大安市畜牧业管理局开展了畜禽屠宰秩序整顿工作,坚决打击未经检疫进行屠宰动物和私屠滥宰畜禽行为,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使用三项措施,分别是:加强法制宣传、坚持联合执法、规范屠宰行为。

  大安市畜牧业管理局开展了畜禽屠宰秩序整顿工作,坚决打击未经检疫进行屠宰动物和私屠滥宰畜禽行为,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编印了畜禽定点屠宰法律法规宣传单,发放到全市屠宰企业、经营业户和养殖户。二是坚持联合执法。成立由畜牧部门牵头的联合执法大队,从1月29日开始,深入市区、安广农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对畜禽屠宰秩序进行整顿。三是规范屠宰行为。凡是进入屠宰场的畜禽货主必持有有效期内《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猪牛羊佩戴免疫标识。经驻场的兽医查证验物合格后方可进入待宰场所。畜禽屠宰前进行宰前检疫,经检疫合格后由兽医出具准宰证方可进入屠宰环节。由兽医进行屠宰同步检疫,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由企业的肉品检验员进行同步检验,出具《肉品检验合格证明》,货主凭两证上市销售。检出的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屠宰企业执行限时屠宰制度,并实行报检制度。屠宰企业按规定设立检疫申报点并配齐相关的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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