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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2 14:29:02   来源: 用户投稿  采编:    阅读:(129)  评论:0   赞:0
[导读]财政部7月20日发布通知称,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检查工作启动,涉及13个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本次检查将于6月底全面启动,计划于今年11月结束。通知称,近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农业综…

  财政部7月20日发布通知称,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检查工作启动,涉及13个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本次检查将于6月底全面启动,计划于今年11月结束。

  通知称,近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检查工作的通知》,对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通知还称,为进一步提升检查实效,在总结以往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本次检查体现出以下特点:

  一、检查对象实现全覆盖

  本次检查涉及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浙江、海南、重庆等13个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对每个省级农发机构重点抽查3—6个开发县(团、场),进一步提升了抽查比例,在前两年检查基础上对省级农发机构实现全覆盖。

  二、检查内容点面结合

  对每个检查对象,在全面检查2012—2014年地方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和在建项目的同时,对2013年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局、供销总社等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抽查,并对水利部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北京、上海和宁波市除外)全部抽查。

  三是检查方式多元化

  除国家农发办直接组织检查外,还采取财政部驻省(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与国家农发办联合检查、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检查等多元化检查方式,并对检查程序、步骤、办法和检查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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