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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7年种子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17年种子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0 13:44:43   来源: 用户投稿  采编:    阅读:(95)  评论:0   赞:0
[导读]农种综函[20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有关科研教学单位:  为做好种子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推进现代种业标准体…

农种综函[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有关科研教学单位:

  为做好种子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推进现代种业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种业标准化水平,现就征集2017年种子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种子科研、教学、推广、管理部门的主体职能任务,以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总目标,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种子生产产地环境监测、种子安全使用方面的标准;二是依法行政、履行职能和现代种子产业发展亟需的项目。加快现代种业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我国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全面提高我国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

  二、征集范围

  (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安全指标要求和检验检测技术等种子市场监管所需标准。

  (二)农作物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包装等方面所需标准。

  (三)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抗逆性、抗病性、抗旱性等检验检测所需标准。

  (四)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农作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检测以及品种快速检测方面所需标准。

  (五)农作物种质资源考查收集、鉴定评价、安全保存与共享利用方面标准。

  (六)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统一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项目查新工作。所提出的建议项目不应与已立项标准项目和已发布标准项目重叠或交叉,要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相协调、相衔接。

  (二)认真做好标准立项的组织工作。积极组织种子行业科研、教学、推广、生产、管理等部门参与标准立项建议工作,对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

  请在广泛征集、认真审查和科学论证基础上,提出2017年种子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并填写立项建议书(格式见附件),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一并报送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标准信息处。征集范围内第四方面标准报送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测试处。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标准信息处  陈应志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725房间

  邮  编:100125

  电  话:010-59194555,13651093969

  传  真:010-59194556

  电子邮箱:chenyingzhi@agri.gov.cn

  2、联系人: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植物新品种测试处 徐岩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邮  编:100122

  电  话:59199395

  附件:2017年种子行业标准立项建议书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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