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的编制遵循科学性、动态性、可操作性、相对稳定性、可解读性原则,经过专家认真研究、反复调试,采用科学方法编制而成。具体编制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下面大家和惠农网小编一起详细了解吧。
首先是确定指数体系结构
根据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状和特征,结合未来发展趋势,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以农业统计和相关经济学理论及方法为基础,结合信息采集效率和现实需要,构建了包括小类产品指数(蔬菜指数、水果指数、畜产品指数、水产品指数、粮食指数、食油指数)、大类产品指数(鲜活产品批发价格指数、粮油批发价格指数)和总指数(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3个层级的指数体系。对于蔬菜指数、水果指数、畜产品指数、水产品指数、粮食指数5个小类产品指数,在小类产品指数和样本产品指数之间另设一层中间指数,以反映这些重要产品的价格变化。这些指数从个体到类综合,再从类综合到整体农产品的总综合,形成逐步综合的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体系,既可以从总体上把握农产品批发价格变动趋势,又可以从产品类别上分析变动成因。纵向上,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与原有指数进行了有效衔接,保证指数体系的一致性;横向上,采用开放的指数结构体系,适合农业部大数据系统建设,丰富数据来源,增强了指数的包容性。
其次是确定采价样本市场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多、交易品种多,从现实的可能性和成本考虑,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不可能采用全面调查的统计方法。比较可行的方案是根据样本数据编制价格指数,进而推断全国农产品批发环节中的总体价格水平。这就需要在全国所有从事农产品批发业务的市场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市场作为样本,参与指数的计算。从指数的代表性要求来看,样本市场的选择既要考虑到批发市场在地域分布上的合理性,又要考虑到批发市场的地区的代表性,同时还应兼顾取得统计数据的可能性和统计成本等问题。经过评估和筛选,确定200余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样本市场。
三是确定样本品种
我国农产品批发交易品种多,但经常交易的农产品主要是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水果、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小类。我国地域广阔,地区间交易品种差异较大,样本产品的选择要充分考虑类别代表性、地区覆盖面和采集可行性。纳入指数的产品都是典型的批发交易产品,具备持续、大量、稳定的交易,并能够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等级进行规范化数据采集。经过综合评估、筛选,选定111个交易品种作为指数的样本品种,其中,蔬菜样本品种32种、水果样本品种11种、畜产品样本品种7种、水产品样本品种49种、粮食样本品种7种、食用植物油样本品种5种。
四是确定基期
为保证指数的可比性,使其能准确反映农产品批发价格的变动趋势,指数计算应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基期,而且所选基期应具备较好的稳定性,也就是基期农产品批发价格数据来源相对比较稳定、齐全,数据质量较高。结合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其交易的历史与现状,将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的计算基期选定为2015年,并将2015年全年样本产品在各个样本市场的平均价格与原有指数进行拟合,作为基期价格。
五是确定权重
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采用帕氏指数编制方法,即以报告期样本权重加权计算各期综合批发价格指数。权重的确定主要根据批发成交量并参考市场成交额、产量、消费量等数据进行综合测算和评估。
六是编制指数
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群编制是从蔬菜指数、水果指数、畜产品指数、水产品指数、粮食指数、食用植物油指数等小类指数编制入手,其具体编制过程是:首先是确定样本市场,根据各批发市场状况,如报价的品种数量、报价质量、地域代表性等因素,选择样本市场;二是考虑类别代表性、地区覆盖面和采集可行性,确定样本产品种类,并于各样本市场一一对应;三是数据校验和规范化处理,保证数据质量和数据的一致性;四是计算小类产品指数,先计算样本产品指数,以此为基础采用加权平均方式计算出中间指数,再以加权平均方式计算出小类产品指数;五是在小类产品指数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权重进一步综合为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指数和粮油批发价格指数两个大类产品指数;六是在大类产品指数的基础上,最后加权综合成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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