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按照,即将享受养老护理补贴的对象为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五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具有铜梁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五保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如何申请领取补贴
养老护理补贴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的对象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第二代)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的对象须提交的材料基本一样。由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和五保对象可由其所在供养机构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