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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县从2015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现行补助标准。目前,提标补助正在调整之中,预计1月份前全县2800名优抚对象能通过“一卡通”领取到抚恤金。全县涉及6类优抚对象。
1伤残人员
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
2城镇“三属”
“三属”(含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30%,城镇“三属”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
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
烈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
城镇
19120
16410
15440
14510
13850
13270
3在乡老复员军人
在乡老复员军人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2400元;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50元,提标后达到每人每月410元
5参战参试人员
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100元,调整后达到每人每月460元
6老年籍退役士兵
60周岁以上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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