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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种子打假“四个加强”护农保春耕

沂水县种子打假“四个加强”护农保春耕

发布时间:2016-11-28 18:14:16   来源: 用户投稿  采编:    阅读:(130)  评论:0   赞:0
[导读]春耕备耕期间是种子购销旺季,也是假劣种子易“混入”市场的高峰期。为保障春季农业生产的有序开展,沂水县积极推进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整顿和规范种子生产、销售秩序,为农户春耕备播保驾护航…

  春耕备耕期间是种子购销旺季,也是假劣种子易“混入”市场的高峰期。为保障春季农业生产的有序开展,沂水县积极推进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整顿和规范种子生产、销售秩序,为农户春耕备播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顺利推进,县农业、工商、公安三部门联合成立“沂水县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形成多部门联合行动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切实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市场专项检查。以花生种子为重点,开展春季市场专项检查;以近年来农民投诉的种子市场、经营门店为重点,开展专项巡查;加大种子经营门店清查,完善种子经营门店监管档案。重点检查经营资质、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经营档案和台账、包装标签、委托和代销合同、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等。对屡查屡犯、顶风作案的种子经营门店,联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取缔。

  三是加强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把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作为农业部门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分解落实责任,对不作为、乱作为、参与违法经营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四是加强宣传及案件查处公开。专项行动期间,出动宣传车,加大用种知识宣传,开展农户用种知识培训,加大种子抽样检测力度。对监管发现的、社会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检打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原则,县农业部门联合公安、工商部门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按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依法、及时公开,并回应社会关切,让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沂水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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