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是“千湖之省”、鱼米之乡,但近年来长期超负荷养殖,造成水网湖区有水皆污,目前全省主要河流三类以上水质由84%降至82%,主要湖库三类以上水域由74%降至63%,群众对水污染问题反映强烈。
近日,湖北省农业厅出台了落实中央第三巡视组“回头看”关于我省养殖污染综合治理问题整改行动的方案,具体整改内容包括:在年底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水环境质量不达标、畜禽养殖污染突出地区、国家南方水网地区重点区域中涉及我省25个县市区的养殖场(小区),要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关闭搬迁,其他地方关闭搬迁截止时间为2017年底;强力推进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拆除,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限期拆除时限,已拆除的要防止反弹。坚决取缔珍珠养殖、打击投肥养殖等违法行为,并长期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水域生态安全。
对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将依法予以补偿;对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运用养治分离的PPP模式,建设专业化生产、公司化运营的畜禽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畜禽养殖粪污利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