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为加强农药监督管理,维护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达州市农药监督管理站、市执法支队在我县联合开展了一次督促检查工作。重点对禁限用农药销售情况、农药购销台账完善情况、经营者资质、经营条件、假劣农药等进行了检查。
在本次检查中,检查门市13家,以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农药样品3个,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各1个。发现个别经营者没有建立农药购销台账,县植保站当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经营者必须填写好进销对象详细信息和品种数量,销售农药时必须为购药者开具好发票,为责任追究保留凭证。
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我县农药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增强了农药经营者的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