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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四举措确保春耕生产用种安全

崇信县四举措确保春耕生产用种安全

发布时间:2016-11-18 13:28:32   来源: 用户投稿  采编:    阅读:(101)  评论:0   赞:0
[导读]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正式实施,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种子法》,维护种子市场秩序,推动现代种业发展,我站积极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读懂吃透新《种子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县种子市场实际情…

   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正式实施,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种子法》,维护种子市场秩序,推动现代种业发展,我站积极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读懂吃透新《种子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县种子市场实际情况,详细部署今年春季种子执法行动,确保今年的春耕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要深入种子企业和蔬菜种子销售门店,做好今年的品种备案工作。要求种子企业和蔬菜种子经销部选择合法可靠的进货渠道,并督促完善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证每一批种子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二要对严格农作物品种(特别是玉米品种)准入,严肃查处未经登记备案销售种子的行为。重点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无证调运或经营、未建立种子生产、销售档案等违法行为,对未登记备案上市经营的种子要责令其退回。

   三要在种子销售旺季,对本县生产经营企业、经营门店、重点品种及种子质量开展“三查”工作。一查种子企业和经营门店。确定合理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查档案、购销合同(委托书)、销售台帐及种子标签,查散装种子及无标签种子等。二查重点品种。重点查未审先推、已撤销审定或登记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三查种子质量。开展市场检查和企业督查时,抽取一定比例的种子样品并进行质量检测,对发现有问题的种子及时查处,防止流入市场。

    四要加强《种子法》的培训和宣传工作,举办《种子法》培训班,重点对种子企业和各个种子销售门店的种子生产销售人员、农作物种植大户等人员进行培训,夯实全行业懂法守法、依法从业的基础。并利用“12316”热线、网络、本地电视台等多种形式,结合传统的散发《种子法》宣传资料,努力做到普及法律到乡村农户,创建农民懂法、依法维权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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