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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节前开展农资市场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乌鲁木齐市节前开展农资市场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6-11-18 11:05:15   来源: 用户投稿  采编:    阅读:(185)  评论:0   赞:0
[导读]为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农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乌农【2014】422号《关于开展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乌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结合当前农资市场实际情况,制定了节前监督检查的计划及…

     为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农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乌农【2014】422号《关于开展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乌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结合当前农资市场实际情况,制定了节前监督检查的计划及方案,并于2015年1月6—20日,联合乌市植保站、乌市土肥站、乌市高新区农业局、沙区经发委、米东区种子管理站、米东区农技站、乌县种子管理站,对我市南昌路、安宁渠镇、米东区、乌鲁木齐县农资市场的种子、农药肥料开展了四次集中监督检查。其中包括3次联合检查和1次单项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9人次、车辆7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49家。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未包装的种子、标签标注不规范的种子以及未按规定制作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等违法行为;二是经营假冒、伪造、无登记证农药产品、农药标签严重不合格农药产品以及久效磷等五种禁用农药及其他限用高毒农药;三是经销包装标识不规范的肥料、未按规定办理肥料登记证的肥料及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销售该肥料产品的行为。

     此次集中检查,除个别经营户存在经营档案记录不够及时、全面的情况外,市场整体经营情况较为规范,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当场予以指导并要求改正,同时对现场经营户和农民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提高农资经营户合法经营意识和农民辨假维权能力、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资市场、保证农业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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