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16〕84号)文件精神,按照《巫溪县农业委员会巫溪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巫溪农委函〔2016〕59号)要求,我县2016年农业支持补贴已完成各级审核、公示、统计汇总工作,现已开始拨付资金委托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巫溪支行兑付,预计本月20日以前所有补贴资金将陆续兑付到农户“一卡(折)通”中。
此次将兑付103958户一般农户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542745.382亩,按95元/亩补贴标准,兑付补贴资金51560827.58元;兑付18户种粮大户2177.33亩种粮面积,按230元/亩补贴标准兑付补贴资金500785.90元。
此次补贴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改农业“三项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二是补贴范围增大,由原来只补贴种粮面积改为以土地二轮确权颁证面积为基数再扣除非种植面积;三是补贴对象由“谁种粮谁享受”变为拥有土地承包权的耕种农民且与耕地面积挂钩;四是对种粮大户标准不再分级阶梯式补贴,全部调整为230元/亩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