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北京市农工委、天津市农工委和河北省农业厅在廊坊签署《京津冀休闲农业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三地将按照“市场导向、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特色鲜明、共赢发展”的原则,在6个方面巩固深化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推进机制,推进京津冀休闲农业协同发展。
统筹规划京津冀三地休闲农业建设。共同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通过合理布局、整合联通、差异互补、突出特色,提升休闲农业整体水平,在经济、生态、共享等方面实现多赢。
统一京津冀休闲农业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三地休闲农业企业(园区)、休闲农庄、农(渔)家乐等经营主体的建设、服务、管理标准衔接,发挥各自特色资源优势,规范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环境。
共同打造休闲农业精品旅游线路。将三地农业和农村的特色资源、特色文化、特色品牌、特色活动等进行深度挖掘和合理开发,共同打造风格各异、主题突出、串并线连的休闲农业精品游览线路,构建起京津冀休闲农业“廊道”。
建立京津冀休闲农业公众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休闲农业”,促进休闲农业产业链改造升级,构建京津冀休闲农业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数据共享,休闲农业企业(园区)及产品线上营销;加强宣传推广力度,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各类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争取资金、技术支持,提升经营主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共同开展休闲农业人才培养。经常举办京津冀休闲农业培训、观摩交流活动,提高休闲农业管理者、经营者和服务人员水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满意服务。
共同策划休闲农业重大活动。发挥三地休闲农业协会职能和作用,挖掘三地休闲农业潜力和优势,共同举办各类推介会、博览会、创意大赛等活动,打造京津冀休闲农业区域品牌,实现互利共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