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兰,女,1950出生,桓仁满族自治县沙尖子镇秋皮沟村村民,被评为2013年本溪好人、第四届本溪市道德模范。被评为“辽宁好人﹒身边好人”(诚实守信类)。
王桂兰2007年,为了带领大家致富,王桂兰帮助本村21名妇女从沙尖子信用社贷款16万元发展香菇产业。原本指望着香菇丰收、带来收获,可是由于收购方撕毁合同,不但香菇产业没发展起来,所有贷款也打了水漂。2009年在大家的努力下还上了14万元,但是剩余两家因为贫困,2万元的贷款还不上。因为当初是自己带的头,王桂兰就把贷款揽到了自己头上。为了还上贷款,2010年春天,年近六旬的王桂兰与丈夫商量决定再次创业,发展养鸭事业。王桂兰夫妇从零开始,苦学养鸭技术,阅读书籍、请教老师、参加培训班等等,一点点摸索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王桂兰科学养殖的鸭子生产的绿色无污染鸭蛋赢得了市场,为她带来了收入。而这时,她首先想到的就是将信用社的2万元贷款还上。
作为村里的第一个养鸭户,王桂兰没有忘记村民,2012年夏天,她开始帮助村民养鸭致富,将养鸭技术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村民,带领村民共同致富。在她的带领下,沙尖子的养鸭业已初具规模,50多户村民实现了养鸭致富梦。王桂兰靠诚信求生存,靠科技求发展,不但赢得了当地百姓的广泛好评,也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用自己的实际经历再一次彰显了诚信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