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滕州市水产局组织渔业执法人员深入全市具有一定养殖规模的渔业养殖生产场,开展春季渔业养殖执法检查,以预防、控制和消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从生产环节抓好、从源头上管好水产品质量安全。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的渔业养殖生产单位 (个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7台次、渔政执法人员14人次,检查渔业养殖生产单位(个人)11家,检查中未发现渔业养殖单位(个人)存有和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和氯霉素等禁用兽(渔)药和其他违法违规用药行为。
但是,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养殖生产单位(个人)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等养殖生产记录制度还未能很好落实,生产管理记录不完整、不规范。对存在问题的养殖单位(个人),执法人员当场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完善有关记录。同时,执法人员与渔业养殖生产单位(个人)签订了《渔业养殖生产规范用药承诺书》11份。
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渔业养殖单位(个人)依法生产、规范用药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从源头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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