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至16日,由农业部渔业局委托的厦门水产品质检中心抽检人员在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市质检中心和相关渔政大队人员的陪同下,对该市象山、宁海、奉化等地的18家养殖企业进行产地水产品安全监督抽查。
此次抽查共抽检样品35批次,其中大黄鱼20批次、鲈鱼15批次。抽检样品将进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种(类)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在抽查同时,该市执法人员还对水产养殖企业的“三项记录”、生产资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其改正。
根据安排,农业部将于今年9月份对宁波市进行第二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