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惠农网
惠农资讯
当前位置:
资讯首页>
热点资讯>
山东济宁对市区水产品进行省、市级抽检监测工作

山东济宁对市区水产品进行省、市级抽检监测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09 11:39:40   来源: 用户投稿  采编:    阅读:(121)  评论:0   赞:0
[导读]【导语】5月下旬,在工商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蓬莱海洋环境监测站、济宁市渔业监测站联合对市区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市场上销售的水产品进行了省、市级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5月下旬,在工商部门…

  【导语·5月下旬,在工商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蓬莱海洋环境监测站、济宁市渔业监测站联合对市区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市场上销售的水产品进行了省、市级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5月下旬,在工商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蓬莱海洋环境监测站、济宁市渔业监测站联合对市区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市场上销售的水产品进行了省、市级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本次抽检共完成74批次,其中省级监督抽检46批次、省级风险监测11个批次、市级例行监测17批次。分别对南市场、秦庄市场、大润发超市、贵和超市环西店、瑞尔福超市、佳世客超市进行了现场抽检。抽检产品包括淡水和海水品种,淡水品种有草鱼、鲢鱼、鳙鱼、乌鳢、鲤鱼、黄颡、鳜鱼、中华鳖等,海水品种有海参、鲍鱼、对虾、黄花鱼、鳎鱼、鲅鱼等。抽检种类基本代表济宁市水产品消费的实际情况。至此,我市已提前完成年度计划中市场环节抽检50%的任务。

  此次抽样严格实际抽、检分离的原则,样品检验任务由通过农业部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质认证的质检机构完成,检测的项目有硝基呋喃代谢物、氯霉素、孔雀石绿、喹乙醇、己烯雌酚等。对抽检中发现的阳性或超标样品,将及时把有关结果送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防止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对抽检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将及时移交同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做到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不断提高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版权申明:“惠农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全部或部分使用、转载、摘编、传播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惠农网”。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惠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