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惠农网
惠农资讯
当前位置:
资讯首页>
热点资讯>
山东济宁市任城区水产品标志专项检查

山东济宁市任城区水产品标志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6-05-09 09:52:36   来源: 用户投稿  采编:    阅读:(180)  评论:0   赞:0
[导读]【导语】自3月2日起,济宁市任城区水产局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对辖区内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集市或超市组织开展渔业无公害产品标志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活动。自3月2日起,济宁市任城区水产局在“3.15国际消费者…

  【导语·自3月2日起,济宁市任城区水产局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对辖区内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集市或超市组织开展渔业无公害产品标志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自3月2日起,济宁市任城区水产局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对辖区内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集市或超市组织开展渔业无公害产品标志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活动以依法开展渔业无公害产品标志使用情况检查、集中查处违法违规使用渔业无公害产品标志、证书的行为为主线;以检查用标产品是否具备有效的无公害农(渔)业证书、产品或其包装上是否规范使用标志、是否存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渔)业产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标志(含超范围用标)等不规范用标行为为重点,集中查处标识与实物或证书不符、擅自转让或买卖标识、不规范印制、伪造或冒用标识等行为。

  通过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实原因、保存证据、认真核实,要求企业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以切实维护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提高消费公信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版权申明:“惠农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全部或部分使用、转载、摘编、传播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惠农网”。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惠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