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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农业局三项措施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山东济宁市农业局三项措施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2016-05-09 09:47:14   来源: 用户投稿  采编:    阅读:(141)  评论:0   赞:0
[导读]【导语】山东济宁市兖州区农业局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力发展水产养殖的同时,切实改变养殖增长方式,引导和推广无公害养殖、标准化养殖和有机水产品生产,积极组织企业开展“三…

  【导语·山东济宁市兖州区农业局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力发展水产养殖的同时,切实改变养殖增长方式,引导和推广无公害养殖、标准化养殖和有机水产品生产,积极组织企业开展“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切实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山东济宁市兖州区农业局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全覆盖、精细化要求,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

  一是强化制度管理。在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制度的同时,结合我区水产实际,制定并实施了《兖州区无公害水产品养殖细则》、《兖州区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了水产品质量监管“红名单”“黑名单”等制度,对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举报奖励等制度,对群众举报的养殖单位进行查处,规范了单位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按照“经常巡查、普遍抽检、常年培训、严管严罚”的要求,采取日常现场检查、药残抽检、专项整治、节假日专项检查、部门联动检查执法等相结合的形式,对生产单位生产许可、违禁药品及“五项制度、两项记录”等进行全方位监管,全面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标准化生产。在大力发展水产养殖的同时,切实改变养殖增长方式,引导和推广无公害养殖、标准化养殖和有机水产品生产,积极组织企业开展“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切实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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