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济南市政府签发2015年1号文件《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济南市将尽快建立农产品生产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山东省济南市提出,到2015年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健全,市与县(市)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执法监察和技术支撑等方面的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保障农产品安全,首先得严格投入品管理。据了解,济南将强化生产准入,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购销台账管理以及农药、兽(渔)药经营质量规范化管理,探索建立农药实名购买制度,还将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意见》明确,济南将创建农产品追溯体系,实行产地准出,实现产品可追溯。农业、林业、畜牧兽医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搞好衔接,尽快建立农产品生产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还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