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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村委会有这个权利?

农村土地征收:村委会有这个权利?

发布时间:2017-07-04 16:06:49   来源: 用户投稿  采编:    阅读:(226)  评论:0   赞:0
[导读]农民朋友注意了,对于土地征收,村委会是没有这个权利的!为什么可以这样说?来听惠农网小编为您分析!

      土地是农之根本,是农民的命根子,然而非法征用、侵占农民土地的事例不并少见了。这种现象的发生,与村委会滥用职权,非法征收脱不了干系。农民朋友注意了,对于土地征收,村委会是没有这个权利的!为什么可以这样说?来听惠农网小编为您分析!

     农村土地征收 

      首先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可见,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是村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但该职权仅仅限于管理的权限,不能做扩大的解释。 

      我国对土地用途有着非常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基本农田须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而且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必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村、镇政府既无土地征收的审批权也无实施权。 

农村土地征收,村委会权利

      虽然有明文规定,但在农村,村委会或镇政府虚构国家征收土地的事实,转手将土地卖给开发商以谋取暴利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这时候我们又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呢? 

      1.相关村民有权拒绝村委会、镇政府的“征地”行为,村民可以向当地的国土部门举报或申请查处; 

      2.如果相关部门漠视农民权益,对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职责; 

      3.如果村民遇到“强征”、“强拆”,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

      如果真的遇到此类情况,建议村民及时委托相关专业律师代理维权,因为涉及到征地、拆迁案件都比较复杂,专业性又强,农民很容易陷入圈套! 

     【延伸阅读】农村土地征收一般程序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

      3、征地审核与批复;

      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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