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惠农网
惠农资讯
当前位置:
资讯首页>
热点资讯>
彰武县积极采取五项措施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成效显著

彰武县积极采取五项措施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6-08-01 16:15:21   来源: 用户投稿  采编:    阅读:(95)  评论:0   赞:0
[导读]为有效缓解我县广大农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大户等新型农业主体抵押物不足、融资贷款困难的问题,促进农村资源、资产的资本化,推进农业体制机制的创新,加快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拓宽农民增收的渠…

  为有效缓解我县广大农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大户等新型农业主体抵押物不足、融资贷款困难的问题,促进农村资源、资产的资本化,推进农业体制机制的创新,加快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彰武县积极采取五项措施,全力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登记业务,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通过对《土地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整理分析,并对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中涉及到的抵押物的权属、抵押物的限制等具体问题专门进行法律咨询,将“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离,最大限度地排除了法律风险,做到“依法可控”。

  二是通过引入专业评估公司、邀请农业专家、金融部门等组合方式,对土地经营权进行合理估价,初步形成了具有彰武特色的开放式土地经营权评估机制。

  三是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自身特点,按照“有法必依、科学严谨、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了科学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鉴证—贷款申请—价格评估—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发放贷款”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流程,保证了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四是在深入推进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的过程中,充分利用现有各种资源,做到政府、中介组织、金融机构相互服务、相互融合、相互支持,共同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深入展开。

  五是在合同、法律条款及抵押程序中,坚持三个“不得”原则,即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真正体现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

  从2014年11月至今,全县已经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23笔、他项权利抵押业务4笔,其中兴隆山镇长青牧业总经理张旭利用228亩土地使用证,申请到抵押贷款130万元。目前,还有10余家农民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农业企业积极申请抵押贷款,贷款额度最高达2000万元。

[责任编辑:郝爽]

版权申明:“惠农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全部或部分使用、转载、摘编、传播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惠农网”。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惠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