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胜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工等人员返乡的意见》,提出鼓励工返乡的一系列支持措施,并将实施《鼓励工等人员返乡三年行动计划纲要》,实现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建设协同发展。
长期以来,许多工出于生计的需要,不得不离乡背井、舍老别子到外地务工。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工总量2014年已达到2.74亿,每年还有新增的600多万富余劳动力。虽然说大量劳动力在城乡流动是城镇化的必然过程,为富余劳动力寻求就业提供了出路,但这也带来了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生活与安全方面的社会问题。如今,出台鼓励工返乡,政府为工返乡推出包括降低门槛、减免税费及资金扶持等在内的一系列惠民减负措施,不仅满足了一些工群体“想回到家乡就地打工”的迫切愿望,也能为工融入城市和致力改变家乡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
鼓励工返乡,首先要解决的是成本和融资困难,要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为他们提供更多渠道、能力培训、信息服务。此次出台的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8个种类的税费减免,无疑减轻了工的负担;“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企业住所登记制度改革,简化办证程序、放宽经营范围,便于工投资基础设施,兴办各类事业;提供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适当贴息,有望破解的融资难题。
有了“大众、万众创新”的环境,配套政府出台的综合性激励措施,广大工建设家乡、造福当地的返乡激情,势必会催生出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创新局面。善政更要善为,期待着政府好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以此助力工返乡的“梦想照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