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专项检查行动一是针对冬季供应的西红柿、黄瓜、生菜等反季节蔬菜的进货渠道进行检查,对农药残留情况进行专项检测;二是以苹果、橘子等销售量大的水果为重点,对其农药残留、重金属项目开展抽样检验;三是针对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等经营者使用或销售的火锅底料、火锅调料实施检查检测;四是对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的白酒的进销货渠道进行检查,对白酒酒精度含量等项目进行检验;五是开展畜禽、蛋、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
北京市食药局指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16年3月1日实施以来,北京市进一步加大了食用农产品市场整治力度,一是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明确了食用农产品供货商及经营者的资质和产品质量标准;二是深入推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制度,引进京津冀三地大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屠宰加工企业,与本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产销对接;三是鼓励外省市优质农产品进京销售。
据了解,北京市食药局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农产品供货渠道清晰明确,供货商资质合法有效,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安全可靠。凡是食用农产品进货渠道不清,不能提供产地证明、合格证明,未按要求公示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的经营者,北京市食药局一律责令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