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生产在即,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县种子管理局加强品种审查备案,严把品种准入关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种子流入我县种子市场。根据《种子法》、《甘肃省农作物种子委托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主要审查委托企业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委托销售种子合同、省级以上种子质量检验报告单、所委托的品种权证明及种子的外包装照片等。未经县种子管理局准入的品种,各经营门店不得登记备案,更不得上市销售。此项工作的开展有效的规范了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了春耕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使种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农民用上安全、放心的种子奠定了基础。
2016-11-28 18:15:03 热点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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