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发布《湖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18年在全省所有养殖县实施这一方案。
方案规定,湖南省的生猪调出大县和其他畜禽养殖大县须以县为单位,在2017年年底之前开工建设处理中心和收集体系。中小养殖县按照“合理规划、联合建设”原则,可一县或几县联合实施,但都必须在2018年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据了解,无害化处理中心必须按照中小养殖县单班日处理能力3吨~5吨,养殖大县单班日处理能力5吨~10吨设计。病死畜禽收集暂存场点则要求达到1吨~3吨的规模,且必须配置冷储、环保、消毒设施,以及视频监控和运输专用车辆。
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局长袁延文介绍,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的原则,将鼓励社会资本采取PPP模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和收集体系。同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也将纳入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