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海洋资源节约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构建海洋蓝色生态屏障,促进海洋经济科学、和谐发展,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采取三项举措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探索完善海洋工程环境全过程管理工作。以2006年11月1日实施的《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为契机,探索完善海洋工程环境全过程管理工作,目前已基本形成服务联系环节、环评把关环节、现场监管环节、竣工验收环节、公众参与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体系。
二是强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与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涉海工程环境监测制度建设,加强对涉海工程尤其是围填海、钻井平台等重大海洋工程的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切实加大海洋倾废管理力度。对重点用海项目进行了排污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海洋倾废活动。
三是多形式多载体地开展海洋法律、科普宣传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实施十一周年、海洋宣传日主题活动为契机,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精心设计制作海洋宣传展板,吸引大家共同关注海洋,学习海洋知识,号召大家呵护海洋,发展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