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通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和监控,加大力度治理水产养殖污染,推动养殖生态化,切实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力争到2014年底,越城区禁养区内的清理、拆迁工作基本落实;到2016年,禁养工作全面落实,基本消(减)除水产养殖对越城区水环境和生态城市建设的影响;到2020年,逐步收回禁养区内的水面使用权,实施养鱼洁水。在禁养区外,各类水产养殖控制养殖规模,采用新型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确保水域水质改善,供给有效安全。充分发挥水产养殖对水质的清洁作用,深入实施养鱼洁水工程,加大在公共水域渔业资源的增殖放流活动,改善渔业生态环境。市区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从事养殖的单位和个人经审核批准后发给养殖证,持证单位和个人按养殖证的范围和要求进行养殖。各区、县(市)逐步收回水面使用权,到2020年全部收回禁养区内的水面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