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土地确权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展开当中,而这也成为了许多农民朋友比较关心的话题,尤其是土地政策的改革,对于女性权益的保护越来越完善了。如今女性对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与男性一样,都会得到法律保护。但对此,不少人还是抱有疑问:女儿分户可分宅基地吗?女性为户主申请宅基地的情形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下吧。
女儿分户可分宅基地吗?
一般不可以,农村的通常做法是女子未婚的不可以单独立户,不能单独立户的可以算人口,但不可以分户申请宅基地。通常都是女儿出嫁,然后户籍迁到丈夫家庭所在地,然后由丈夫、或者其户主来申请宅基地,而自己作为家庭成员之一,共同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以女性为户主作为申请宅基地的几种情形
在农村里面一般情况下,户主通常默认是男性,而女性很少作为户主来申请宅基地,虽然说宅基地是一户一宅,但确实在很多地方的农村女性的权益很难得到充分的保障。但在以下的几种情况是可以以女性作为申请宅基地的户主。
一是夫妻离婚之后,女方没有分到房产的情况下,超过5年可以向当地村委会申请,获得批准后可以建房。如果男方入赘,分户后可以以女方作为户主申请宅基地。如果年龄超过65岁,没有子女也没有住房,可以向当地申请宅基地。另外回乡落户的退伍军人、大学生等,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宅基地申请,但是必须在没有房子的情况下,包括城市没有购买房产和在农村没有房子。
女儿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吗?
1、是家中独生女,并且与父母同在一个村集体中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女儿属于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宅基地的。
2、女儿与父母的户口在一个村集体,虽没有生活在一起,但是也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3、如果女儿外嫁,并且户口也外迁了,这种情况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尚在,可以依法继承父母的房屋,继承房屋后也就等于间接的拥有了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
以上就是有关女儿分户能否分到宅基地以及继承宅基地的一些条件或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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