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随着时代的变化出现了新主体、新业态、新组织形式,现在,越来越多的种植户养殖户都愿意抱团营销,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搞起集体电商销售、冷链运输等来增加收益。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渠道销售的方法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你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流程吗?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2、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名称和住所;
2、业务范围;
3、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4、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5、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6、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7、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
8、章程修改程序;
9、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0、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
11、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1、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5、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8、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
9、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10、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拓展知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